联合证券 于《主角》烟火百态中厘清法理边界|法眼看剧

一曲秦腔半生梦,人间百态尽剧中。热播剧《主角》以秦腔皇后忆秦娥的人生起落为主线,描摹了戏曲行业的浮沉变迁、人情冷暖。剧中一幕幕真实鲜活的剧情、一次次进退两难的抉择,不仅是时代生活的生动缩影,更藏着不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准则。


肖像商用无小事
照相馆擅自展示合影,构成肖像权侵权


剧中,易青娥在花姨花彩香的教导和舅舅胡三元的帮助下,最终考上了县剧团学员班。三人在照相馆拍下了那张温情的合照。照相馆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其合影摆放门店橱窗展示,用于招揽客源、谋取商业利益,最终被花姨老公张光荣看到,引发误会。
根据《民法典》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照相馆作为经营性主体,擅自公开展示顾客照片用于引流创收,已构成肖像权侵权。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公开、使用他人肖像均属于侵权行为。据此,易青娥、花彩香、胡三元有权要求照相馆撤下照片、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舞台安全莫大意
违规装填火药,触碰安全底线


剧中,易青娥的舅舅胡三元鼓艺精湛,却性情鲁莽,行事随意。在排演《洪湖赤卫队》这出戏时,脑子灵活的胡三元找人制作了大炮道具,并多次试验成功。为了追求极致的舞台效果,保证“一炮打响”,他擅自违反演出安全规定,超量填装烟火火药,最终引发舞台安全事故,造成舞美师小钉子不幸身亡,自己也不幸受伤,一场艺术执念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人命悲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胡三元在剧团演出作业中,违反安全生产、舞台操作管理规定,因个人过失引发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舞台艺术追求精益求精,但生命永远高于艺术效果,心存侥幸、违规操作,极易酿成难以弥补的人身损害,行为人还可能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情债越界触刑律
两段事实婚姻并存,涉嫌构成重婚罪

长大的易青娥一战成名,取名忆秦娥,并在“古师”古存孝的推荐下进入省秦。然而,因为角色之争,古存孝一段不为人知的情史却被省秦当家花旦龚丽丽老公皮亮扒出来。古存孝早年在家乡与原配结为夫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稳定的事实婚姻关系。外出工作后,古存孝隐瞒婚史,又与第二任妻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经营生活,最终出现“两任妻子上门对峙”的闹剧。
我国法律认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符合条件的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民法典》中明确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构成重婚罪,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的也构成重婚罪。按照现行法律,古存孝在前一段事实婚姻未解除的前提下,又与他人建立公开、稳定的第二段事实夫妻关系,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已涉嫌构成重婚罪。重婚行为不仅破坏家庭秩序,更践踏我国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
流言蜚语伤人心
恶意造谣诽谤,侵犯公民名誉权


来到省秦的忆秦娥凭借“吹火”“慢卧鱼”等精湛秦腔技艺声名鹊起,在省秦站稳脚跟,真正成为主角,却也遭受同行嫉妒与恶意构陷。剧团同事为争夺角色,凭空捏造虚假事实,肆意散播忆秦娥私生活不实谣言,恶意诋毁其个人品行,流言蜚语传遍整个行业,让忆秦娥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与舆论伤害。
根据《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随意捏造、散布他人虚假私生活信息,不当降低他人社会评价,属于典型的名誉权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依法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若造谣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或社会性死亡后果,还将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
《主角》精彩剧情之外,诸多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值得细细品读、学法明理。愿我们皆能以法为尺、以善为念、以奋斗为底色,在人生的舞台上,活成自己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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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北京东城法院
审核: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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